虽然中国封建时代中期以后,由于追求稳定成为压倒一切的政治需要,政治格局上的强干弱枝,内重外轻就成为普遍的现象。但明清对这种趋向的强化还是令人瞩目。其特点是,在机构设置上,中央繁复而地方粗简;在权力分配上,中央权重而地方权轻。清代的督抚虽已从派出官员向地方行政官员转化,但作为一省或数省的最高长官,其属员却寥寥无几,办事只好依靠自家聘请的幕僚。其余像三司、学政道、府、县(州)各级地方官员,虽有僚佐属员,但却均嫌粗简,真正办事,还要借助非正式行政系统的“师爷”体系。至于权力分配就更是不平衡,所有称得上算个事儿的地方事务,无论军政、财政、民政、刑政统统要由中央来裁决决断,县令以上的人事升迁调配,也均由中央定夺。再加上督、抚、布、按、学五大员职权交错,相互牵制,均有单独上奏之权,地方政府除了秉承皇帝的意旨办事之外,几乎没有什么自主权。所以,有清一朝,地方官员以缺乏能臣闻名,即使贵为封疆大吏,也普遍缺乏开拓精神,绝大多数都是唯唯诺诺,但求无过的庸庸碌碌之辈,一事当前,不论缓急,先以请旨为上。“一切事宜必得圣明指示,方有裨益。”1清代中前期虽也曾出现过一些近乎能臣的督抚,像汤斌、鄂尔泰、田文镜、陶澍等,但也只有陶澍一人算是有点开拓性,但所办的两件大事,漕粮海运与盐政的废引改票,办的时候重重阻碍不说,实际也都没办完。乾嘉时文名远播的洪亮吉在那篇因而得罪远成的奏折中说道:“在外督抚诸臣,其贤者斤斤自守,不肖者亟亟营私,国计民生非所计也,就目前而已。官方吏治非所急也,保本任而已。若久远者,以为过忧,事兴事革,以为生事。”2鲁迅先生曾论及乾隆,说乾隆自命为英主,所以手下不需要贤臣和能臣,只得意那些不好也不坏的中才。事实上,清代政治制度所强调的,正是乾隆老儿所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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