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为秦桧翻案这个标题是我虚构的,要为中国历史上头号大汉奸辩解几句,不但胆子要足够大,还得心脏够强,否则即使不至于性命不保,晚上家里那不结实的几块玻璃也难保不碎碎地掉上一地。即便如此,最近偶尔翻检周作人文集,居然发现一篇题为《岳飞与秦桧》的杂文,开头便说,当年的南京市政府要查禁吕思勉编纂的《自修适用白话本国史》,因为里面大讲南宋大将召集群盗为兵,导致军纪败坏,诸将骄横,其中就列有岳武穆的大名,秦桧坚持和议,倒是像负责任的爱国行为。这话说出来胆子可真不小,怪不得要被查禁,这还是民国二十四年的事。前几年也有人贸然发问:被秦桧整死的岳飞爷到底是不是“民族英雄”?立刻掀起一阵风波。在某些民族主义者眼里,这改写称呼可是原则问题,几乎和给秦桧翻案没什么两样。
说岳爷不是“民族英雄”倒也并非空穴来风,尽管岳爷在世时常常泡在帐篷里看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动不动就做着兵刀舔血、马革裹尸的雄浑大梦,嘴里壮怀激烈地不停喊着要渴饮匈奴血、马踏贺兰山,可“民族英雄”的帽子戴到他头上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尺寸。“民族”的称呼本是后起的现代人说法,所谓“民族”是组成现代国家的一个要素,古代没有“国家”概念,自然就不可用“民族”一词形容汉人和他们眼里的那些“野蛮人”到底怎么相互区别。况且岳爷口中念念不忘要剥皮喝血的“胡虏”后来摇身一变成了满人,再后来竟又坐了中国的天下,成了汉人的主子。主奴关系虽是貌合神离,满汉一家毕竟是喊得世人皆知,满人自然没理由把自家兄弟姐妹都看作是“国家”的敌人,连汉人都不好意思旧事重提,拿当年岳爷痛灭金人说事,满汉相争顶多有点像家里人闹别扭。时光倒推回去,那大宋对金人称“侄”称“臣”,虽然这名分像被逼无奈硬给安到头上,仿佛脑袋按在水盆里嘟囔出来的声音,暗地里拼命挣扎较劲,但毕竟不是现代版的国仇家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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