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知道的,忘记一个人,要远比记得这个人更困难;忘记一段故事,要远比经历这段故事更痛苦!这个人不一定是你的恋人,更可能是你的兄弟!
——题记1
我曾经有过一个梦想,那便是好好工作,挣很多很多钱,然后在上海买幢大房子,把郭敬明和许菁接过来,我们兄妹三个人永远快乐生活在一起,像童话一样美好。
——题记2
引子
2001年1月16日,我将会永远记得,那天有着很好的阳光,深冬的上海显得不那么阴寒,只是风大了些,吹在身上很疼很冷。毕业生的我并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回老家过寒假,而是留在上海静静等待着一个人的到来。为此我足足做了半个月的准备——收拾出一张舒服的床、洗好几床干净的被褥、准备了大量可口的零食、制定了多条市内旅行路线……他是第一次来上海,东道主的我一定要好好带他游玩这个美丽的城市。
此人名叫郭敬明,那时,他更喜欢别人叫他第四维,而我则叫他小郭。在此之前我和小郭已经通过网络交往了三个多月,平均每天给对方写一封mail,我们谈文学、谈音乐、谈人生以及其他的种种,我们志趣相投、惺惺相惜,彼此都视对方为最好的朋友,我们理想一致,许诺要在上海为心中的共同梦并肩奋斗、至死不渝。
这次他来上海是为了参加第三届“新概念”作文比赛的决赛。在mail中,郭敬明告诉我他将搭乘1月16日上午8:00的航班飞往上海,到了上海他要先和一位姐姐见面,然后再到我们学校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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