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响了门铃。一分钟之后,话筒里传来了一个女人浑厚的声音:“请问你是哪位?”
“卢·阿彻。这时候,莫里斯·克拉姆先生在家吗?”
“在。请上来吧。”话筒里传来了门铃的声音,她开了公寓大堂里面的门。
我走到楼梯尽头时,她已经在那儿等着了。
那个女人的身体发福、一头掺杂着银丝的金发,脸上洋溢着美满婚姻的幸福感。
“好久不见。”我冲她挤了挤眼睛,但是,她没有注意到我的眼神。
“莫里斯今天起得比较晚,他还在吃早饭。”
我看了一眼手表,已经下午三点半了。莫里斯·克拉姆是一名夜班专栏记者,他的工作时间是晚上七点到凌晨五点。
他的太太领着我,穿过一个起居室兼卧室的房间,里面堆满了纸张、书籍,还有一张还没有来得及整理的单人床。
莫里斯·克拉姆身穿睡衣,坐在厨房的餐桌前,低头瞪着桌子上的两个煎鸡蛋。煎鸡蛋也好像一双眼睛一样地瞪着他。
莫里斯·克拉姆是一个肤色黝黑的小个子男人,一双锐利的黑眼睛,隐藏在厚厚的镜片后面。而他的大脑,简直是一个储藏了整个洛杉矶重要数据的索引目录。
“早上好,卢。”莫里斯·克拉姆没有起身。
我在他对面坐了下来,对他严肃地说:“嘿,伙计,现在已经是傍晚了。”
“对我来说是早晨。时间是个相对的概念。”莫里斯·克拉姆毫不介意地说,“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说过——夏天,我是顶着头上金色的阳光,上床睡觉的。今天早上,你想了解我脑子里哪个部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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