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理查德·奥尔迪斯用一个问题开始了他的第二次课。
“你们有谁找出了那个穿深色大衣的人?”
今晚电视机被放在一架海绿色的推车上,推车上贴着标签:贾斯珀英文系公物。黑板上还残留着前一个班上课后用手掌没擦干净的方程式。屋外气温降到了破纪录的低点,严寒直逼室内。屏幕上杀人犯慢慢眨了眨眼,等人回答他的问题。看到没人说出答案,他便把双手手掌往上一翻,似乎是说,我在等着呢。
“我一直在忙着做我的研究。”终于教室后面的一名学生发言了。丹尼尔·海登是个苍白的、瘦弱得像害了病的男孩,他那沙茶色的头发垂耷下来盖住了眼睛。他说话时永远不像是在看着对方。他不像许多其他学生那样的聪明。不同于九名同学中的一些人在校园里成群结队的活动方式,海登总是独来独往。他并没把自己看得特别;他也不曾试图以自己渊博的文学知识在其他同学面前逞强争先。事实上,在他穿着件Pavement乐队的T恤和一条磨旧的蓝色牛仔裤出现在夜课班之前,很少有人知到海登也是英语专业的学生。他外衣的前口袋里总是放着本卷着的平装小说。
“你做的是哪种研究呢,海登先生?”奥尔迪斯问道。
“关于你的研究。关于你做过的事。”
教授并不躲闪。“你不该做这样的研究。”
海登咧嘴笑了。“你不想知道我都了解了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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