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史都华把行李丢到床上。除了内衣裤和袜子,还有几件亚曼尼外套和几件裤子。他突然决定不换衣服了,就直接穿着身上的牛仔裤和休闲衬衫去参加开幕酒会。
求学时代的他,骨瘦如柴、浑身脏乱,跟他妈妈一样。她不是忘了洗衣服,就是忘了买洗衣粉。没有洗衣粉就用漂白水,把衣服洗得颜色都掉了,害他上学常穿着脏兮兮或颜色怪异的衣服。后来他才学会把衣服藏起来自己偷偷洗。
如果现在打扮得太正式,那些老同学们可能会提起他以前的样子。那现在呢?如果他们现在看到他会说什么?他长高了,已经不是高中时代的矮个儿,锻链过的身材也不若以往瘦弱。他没有像他在旅馆大厅看到的同学一样灰白的发丝,只有一头经过精心修剪的浓密深棕色头发。别针上的他蓬头乱发,垂着眼皮。相较之下,最近有个专栏作家却是这么形容他:“生气时,深棕色的眸子里爆出黄色的火焰。”
他不耐地转头看着房间的陈设。高一那年暑假他曾在这家旅馆打过工,说不定还进过这破旧的房间几次,替来这里谈生意的商务人士、来哈得森河谷观光的太太们,或是来西点军校看孩子的父母亲做客房服务,偶尔也替来这里偷情的已婚男女们服务。他一眼就可以看出哪些是来幽会的。他常在替他们送早餐进房间时,故意笑着问,“请问是来度蜜月的吗?”他们脸上充满罪恶感的表情真是值回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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