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先锋不但有作案的时间和作案的动机,更重要的是,他血液中的DNA和褚美美阴道里的精液的DNA完全吻合。
现在基本上可以断定,这是一起先杀后奸的案件。郎先锋爱上了褚美美,而褚美美却和好几个男子保持着情人关系,郎先锋一气之下,就把褚美美掐死了,掐死后,又进行奸尸。
这样的推断合情合理。
这个案件似乎也可以结案了。
可是,郎先锋说,他绝对没有杀害褚美美,他很爱褚美美,他根本不可能杀害褚美美。他宁肯自杀,也不会杀害褚美美,因为他爱褚美美胜过爱他自己。
我经过仔细分析,认为郎先锋没有说谎。
首先,杀人凶手在作案后,一般不会再零距离接触作案现场;即使出现在作案现场,也只是在外围转悠。如果在作案现场打听死者的情况,而且明知道人家清楚他和死者的关系,他还要接触死者,那就无异于自我暴露。这样的蠢事,脑子稍微正常的人,都不会做的。
其次,凶手在作案后,不会一见到穿制服的人就跑,这样也无异于自我暴露。而郎先锋在褚美美死后,又来到了褚美美租住的这个小区,一见到保安撒腿就跑,这些都说明了他不是凶手。
更重要的一点是,郎先锋一直担心自己和褚美美的关系被学校知道,如果被学校知道了,他就会被开除。那时候的大学对于这类事情是看得很重的。当初我们上大学的时候,因为同班一名女生未婚先孕,学校就将她和她的男朋友都开除了。当然,那些艺术院校除外,艺术院校里的学生都不把性当回事。戏院、戏坊,都是带坏娃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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