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我派作鲁迅一党,我说非也,鲁迅是不喜欢猫的,而我不但喜欢猫,还因为狗与猫作对,把狗恨恨不已。我的不喜欢狗,很多朋友都知道,一同去乡下玩时,常有人叫道,那里有只狗呀!便是想挑拨我去和狗打架。城里的狗都不是好欺负的,因为每条狗都领着一个人,高低惹不起,只好偶尔去饭馆吃顿狗肉,聊抒快意。狗的样子我也不喜欢,小时候在山里见过一只狼,以为是狗,不知道害怕,现在想来,很是对不起,因为狼的脖子和尾巴分明是粗硬的,而进化为狗之后,都细软起来,以便摇头摆尾,哪里还有一点狼的样子。尤不喜的是乖而顺之的狗脾气。当然,这种脾气,也是人教给的,而且教学相长,人再重新从狗身上学过来,动不动就“上怀犬马恩”,眼眶也湿。不知道早先狗是怎么被改造过来的。现在店里卖的狗粮,至少是小康水平,但想当初,五十者才衣帛食肉,轮到狗头上,恐怕只剩下猪狗不食其余的东西,较之狼在山林里的伙食,远有不如。不过,毕竟是一份安稳饭,头顶上“嗟”的一声,面前就有吃的,在改造好的狗看来,已经是福气。明人陶宗仪的《辍耕录》里面讲,驿站里拉车的狗,口粮有“狗分例”,要是被人克减了,它们会反啮其主。这样的狗脾气倒讨人喜欢,不过日常里所听到见到的,全是克己奉主的故事,甚至有自愿饿死,以成狗节的。所以陶宗仪多半是在瞎编,别的不说,居然要“辍耕”,可见其不是什么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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