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开始我一点也看不出家里那匹白额青马有什么特别之处。唯有一次看到它的刘海被梳成了一大把冲天辫,直撅撅地耸在光秃秃的脑门上,特别滑稽。紧接着又看到斯马胡力把它的马尾编成了两股大辫子。当时只是觉得有趣,还以为斯马胡力闲着没事,在出马的洋相呢。
我家有一块非常明艳的玫红色绸布,扎克拜妈妈只撕了一块用来裹在高粱扫帚上(隆重地装饰一把扫帚,真令人感动!),剩下的一直没舍得用。在斯马胡力兄妹俩的纠缠下,妈妈很不情愿地裁下了窄窄的几溜儿。斯马胡力将绸带子细心地缠绑在马鬃毛上,并把鬃毛扭来扭去,乱七八糟扎得又硬又高。害得马儿不舒服极了,直晃脑袋,想把头发晃顺了。我则更奇怪了,这是在做标记吗?
直到两天后斯马胡力牵着这匹标新立异的马从一场婚礼托依上回来,才弄清楚,原来它是赛马!原来那天是在装扮它!我估计,之所以那样捣腾,不只是为了显眼,更是为了马儿跑动时不会有胡乱飞扬的毛发干扰它的视线和速度。
难怪平时谁也不会骑用这匹马,它算得上是家人的骄傲呢。
那天,在附近的三十匹赛马中,它跑到了第三名!奖品由婚礼的女方家提供,斯马胡力说第一名奖一头牛,第二名一套绣花外套。第三名则是一件普通外套。我赶紧问:“那衣服呢?”这小子傻笑着说:“太小,送人了。”我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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