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高田马场的书店把书还给俄文先生,并邀他到地下楼的咖啡厅喝饮料。是我主动开口的。
我一边啜饮奶茶,一边庄重地陈述被梭罗古勃短篇小说的“毁灭性美感”迷倒,对方也举出国内外作家为例适切地呼应,讲到起劲处还自然地比手画脚。我甚至觉得比起看书,听此人叙述似乎更显有趣。
“真是博学多闻啊!”我打从心底叹服。这句话当然不只是针对他书看得多,也包含了我对他理解力的佩服。
“哪里。”他简单带过,啜饮咖啡。那脸型看起来有点像电影里的超人,他今天穿着格纹运动衫、外罩夹克。
“当初怎会想吟诗?”
“对身体好吧。”
镜片后面那双平易近人的眼睛略微睁大。
此人看的书肯定比我多,我暗想。于是忍不住开心地说:“我一听到英国,立刻想到的小说家就是阿道斯·赫胥黎《美丽新世界》。">。可是大一的时候,我跟一个说要专攻英文的人聊起,对方居然没听过这个名字,我吓了一跳……”
如果作家没没无闻、作品少有翻译,那我可能不会惊讶。问题是,那是赫胥黎,所以我真的大吃一惊。这是诚实的感想,但事后回想起来,自己怎会说出这么惹人厌的话呢。
这或许是我毫无自信的表现,这时候,如果知道十分就会忍不住说出十分。
之后,对方也不断地以开朗的语气发表令我目瞪口呆的高见,年轻气盛的我在兴奋之余忍不住越讲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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