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岛被带到警视厅的搜查本部。不管他同意与否,看来只要不戴上手铐已经是谢天谢地的幸事了。虽说他还是案件的证人,但警方完全以嫌疑犯的方式对待。三个月前,位于市中心的一家旅馆同样发生了一起外国人被害事件,据说也许出于一时未能抓到凶犯的焦虑,警察的态度很坏。所以从田岛现在受到的待遇来看,除了乖乖地就范别无他法。
一个身材瘦削、名叫矢部的警官前来询问田岛,问他晚上八点到十点这段时间里人在何处。
“我在家里。”田岛据实回答。
“谁能证明?”
“没有人证明。我现在独身,而且居住在独立式公寓里。那段时间里我一直在家读书、看电视。”
“你的驾驶证怎么会掉在死者的身边呢?”
“我不知道。自己也想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如此说来,你仍旧否认自己杀害了高登·巴克,是吗?”
“那是肯定的。因为我根本没有杀害高登先生的理由。好不容易和他谈判成功,明天就要和他签订合同,我为什么要杀害这样重要的大客户呢?”
“你有证据吗?”
“证据?”
“是的,我们要的是证据。你刚才说双方已经谈判成功,明天就要签订合同了,有证据吗?”
“今天,他给公司来过电话……”
“光凭这一点不能成为证据。”矢部警官冷冷地说道。
“可是他确实打来过电话,而且在电话里说明天就来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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