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我看《围城》的时候,忽然发现:“钱钟书和我好像呀!”转念一想,这样恐怕会引起公愤,连忙改口说:“不对不对,是我和钱钟书好像呀!”
因为认定了钱钟书跟我是一类作家,所以每次发现钱钟书的名字时,我总是倍感亲切:“钱钟书呀,我认识!我跟他好熟的!”就只差没说“昨天我才和他吃过饭!”了。
我斗胆把自己归类为幽默作家。我不求自己能靠着幽默的文章名垂千古,不求一千年后还有人研究我,不求诺贝尔文学奖能瞧上我,我只为各位大爷大娘看着我的文章觉得快活,打消了回家揍孙子的念头;哥们姐们看得开心,给俺添点人气。
我总觉着有幽默感的人都是一家人。
幽默人的“眼睛”是一样的,他们发现事物的角度是一样的。当别人发现事物美好一面的时候,他却发现了这事物搞笑的地方;当别人发现事物悲伤的一面时,他却发现黑色幽默的地方。尽管幽默的人在现实生活可能会结巴(比如我),甚至长少白头。可小女认为他们总不会像哲学家那样,半年不刮胡子,一天喝五六杯咖啡,所以我放心和幽默文章的作者做一家人。幽默的人应当是和睦的大家族,虽然未曾谋面,但我一厢情愿地认为,我和他们的关系比亲眷还要亲。说不准,明天我就可以到马克·吐温家串门,今天晚上里柯克就会请我吃饭呢!幽默文章的作者脾气好,会给人逗乐子,在各类作家里,他们也是最不容易犯神经病的一类人。假如我去诗人家里吃饭,我担心他会给我灌上几升高梁酒,再把愤怒的唾液吐在我的小脸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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