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前几天,我的朋友丽娜还在对我说那件事。
早些年我们都还小的时候,我妈妈在县城里开着商店,她的爸爸天天在我家店里酗酒。由于经济大权掌握在她的妈妈手上,所以赊帐是难免的事。我妈呢,平时非常地糊涂,又刚到富蕴县生活,看所有的哈萨克人都长得一个模样。因此当丽娜的爸爸提出要赊账时,很令她犹豫——虽然平时经常和这人碰面、打交道,但根本叫不出名字。也许知道名字,又不知道是所知道的那几个名字中的哪一个——当然,又不好意思露出不知道的样子。便煞有介事地打了欠条,表示对其相当熟悉,相当放心——不怕你赖账,我认得你。
其实,她只认得他的女儿,就是丽娜,天天跑来找我玩的那个小丫头。于是欠条上那几个债务人看不懂的方块字如此写道:
丽娜的爸爸一瓶酒。
并高高贴在货架上。
丽娜说:“我妈知道后气死啦!骂我爸说:‘你自己在外面丢人现眼也罢了,干吗还要把咱丫头一起搭上?现在好了,去买东西的人都知道丽娜的爸爸是酒鬼……’。”
其实我妈还有一张欠条打得更有创意。那天小阿流的爸爸也赊了酒去。我妈想写“阿流的爸爸一瓶酒”,又觉得不妥当,怕过不了多久就忘了“阿流”是何许人也。于是找人打问“阿流”是什么意思。结果发音不对,说成了“阿尤”。那人就告诉她是“熊”。我妈回去就立刻喜滋滋写道:“狗熊的爸爸一瓶酒。”觉得这名字别具一格,永远都不会忘记。后来阿流爸爸来还账时看了气得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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