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早晨,在平常去法院的时刻,加尼玛尔探长从家里出来,沿着佩尔戈莱兹街走时,发现前面有一个人举止怪异。这个人衣着寒伧,虽然已是十一月了,还戴着一顶草帽。他每走五六十步,就要弯下腰,或是重新结一结鞋带,或是拾起掉在地上的手杖,或是做点别的动作。而每一次,他都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桔子皮,悄悄把它放在人行道边上。
这可能是一种怪癖,一种幼稚的消遣,大概谁也不会加以注意。但是加尼玛尔目光敏锐,事事留意,非要刨根究底查出原因才满足。
于是,他就跟在这个人后面。
当这个人向右拐到大军大道时,探长发现他跟一个十二岁左右的男孩子互相打手势,使眼色。那个男孩子正沿着街左边的房子走着。
走了二十多米远以后,那男人又弯下腰,挽起裤脚,放下一块桔子皮。
与此同时,那男孩子也停下来,用一截粉笔在他经过的那座房子上画了一个白叉,外面加上一个圆圈。两个人又接着走。过了一分钟又停下来。那男人拾起一枚别针,放下一块桔子皮。男孩也马上在墙上画了第二个叉,再加上一个圆圈。
“见鬼!”探长脱口骂了一句,心想,“这事真蹊跷……这两个主顾在玩什么游戏?”
两个“主顾”沿着弗里德兰大街和圣奥诺雷郊区往下走。以后就没有发生什么值得一提的事了。
几乎隔那么一段,两个人就可说是下意识地重复一次那种动作。但是那男人显然是选好了应当做记号的房子之后才放格子皮的;那男孩这头也是看到伙伴的信号之后,才在房子上画记号的。因此,两个人肯定是配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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