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打死我,路也看不清,
我们迷路了,我们怎么办?
显然,魔鬼把我们领进旷野,
使我们原地打转。
……
魔鬼有多少,把他们往哪儿赶,
他们干吗这样凄苦地歌唱?
为老妖送葬,
还是妖女出嫁,难舍难分?
——亚·普希金《群魔》(1830)。">
那里有一大群猪,在山上吃食。鬼央求耶稣,准他们进入猪里去。耶稣准了他们。鬼就从那人出来,进入猪里去。于是那群猪闯下山崖,投在湖里淹死了。放猪的看见这事就逃跑了,去告诉城里和乡下的人。众人出来要看是什么事,到了耶稣那里,看见鬼所离开的那人,坐在耶稣脚前,穿着衣服,心里明白过来,他们就害怕。看见这事的,便将被鬼附着的人怎么得救,告诉他们。
——《路加福音》第八章第三十二—三十六节
一
鄙人志大才疏,所以在下笔描写不久前发生在敝城这个至今平淡无奇的城市里的咄咄怪事时,不得不从稍前的往事说起,即从才华横溢而又德高望重的斯捷潘·特罗菲莫维奇·韦尔霍文斯基的若干轶事说起。这些轶事仅是本记事的一个引子,我打算描写的故事本身,还在后头。
一言以蔽之:斯捷潘·特罗菲莫维奇经常在我们中间扮演一种有点特殊的,可以说是忧国忧民的志士仁人的角色,而且他也酷爱这一角色,我甚至觉得,不扮演这一角色他就活不下去。我丝毫无意把他比作戏台上的演员:上帝保佑,何况我本人对他一向尊敬。这一切很可能是习惯使然,或者不如说他从小就养成了一种孜孜以求的高尚的志趣,一向以志士仁人自诩,把这视同一种愉快的幻想。比如说,他非常喜爱他那“被迫害者”,以及可以说是“被贬谪者”的地位。在这两个称谓中别有一种令他始终感到心醉神迷的典雅的光辉,这光辉后来在如许年的漫长岁月中逐渐提高了他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终于使他达到某种令他志得意满的极高声望。在上世纪的一部英国讽刺小说中,有个人名叫格利佛,他从小人国回来,小人国的人总共才有这么两俄寸高,他身居他们中间,已经养成了以巨人自居的习惯,以致他蹀躞伦敦街头,不由得向过往行人和来往马车大叫,让他们在他面前闪开,当心别让他无意中把他们踩死了,他总以为他还是巨人,而他们不过是些小不点。因此人家就笑话他,骂他,一些粗野的马车夫甚至用鞭子抽这巨人;但他们这样做对吗?习惯成自然,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习惯使斯捷潘·特罗菲莫维奇也几乎干出同样的事,不过更天真、更无恶意罢了,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因为他的确是一位非常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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