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他几乎把她的画架撞翻。他一面高呼“威风凛凛,我们策马前行”,一面挥舞着双手,向她直冲过来,但是,谢天谢地,他突然调转马头,离她而去,她猜想,他就要在巴拉克拉伐战役中英勇牺牲啦。从来没人像他这样既滑稽又吓人。但是,只要他继续这样手舞足蹈、大声吟诵,她就是安全的;他不会停下来看她的画。那可是一件叫莉丽·布里斯库受不了的事儿。甚至当她注视着画布上的斑块、线条、色彩,注视着坐在窗内的拉姆齐夫人和詹姆斯之时,她神经的触须仍对周围的环境保持警惕,唯恐有人会蹑手蹑足地走过来,突然盯着她的画瞧。现在她所有的感觉都敏锐起来,注意地看,使劲地看,直到墙壁和那边的茄玛娜花的颜色深深地映入她的眼帘。她注意到有人从屋里出来,向她走来;但从走路的姿态可以看出,这是威廉·班克斯,因此,虽然她的画笔在颤抖,她没有(如果是塔斯莱先生,保罗·雷莱,敏泰·多伊尔或者实际上是别的什么人,她就会)把她的画翻过来覆在草地上,她仍旧让它立着。威廉·班克斯站在她身旁。
他们俩都在村子里借宿,一块儿走进走出,晚上在门口的蹭鞋垫上分手之际,他们曾经对那些汤,那些孩子,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作过小小的评论,这使他们建立起一种互相谅解的关系。因此,当他现在带着他那种评判的神态站在她身旁(他年龄大得可以做她的父亲,是一位植物学家,一个鳏夫,身上总是带着肥皂味儿,小心谨慎,十分干净),她只是站在那儿不动。他也站在那儿,她的皮鞋好极了,他发觉。那鞋可以让足趾自然地舒展。和她住在一幢房子里,他已经注意到她的生活是多么有规律,她总是在早餐之前就出去作画了,他想,她孑然一身,大概很穷,当然没有多伊尔小姐的美貌或魅力,但她通情达理,颇有见识,所以在他眼中,她比那位年轻的小姐更胜一筹。譬如说,当拉姆齐先生对着他们怒形于色,一面指手划脚,一面大声呵叱时,他确信布里斯库小姐心里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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