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一八九八年,纽约洛克雷村发生的一桩悲剧。那一里有个小孩去世,出葬的那天,村的人,都准备去送殡。汇阿雷也是送殡行列中的一个,他去马棚里拉出一匹马来………这时正值寒冬的时候,地上积了一层厚厚的雪。那匹马关在马棚里已经有多天了,牠出来外面,高兴非凡,身体打转玩着,把两条腿高高的举了起来,汇阿雷一不小心,给马脚活活踢死。所以洛克雷村一晏,就在那一个星期里,举行了两桩葬礼。
汇阿雷去世,留给他妻子和三个孩子的,仅是几百元的保险金。
汇阿雷的长子吉姆才只十岁,为了家的生活,就去一家砖厂工作………他把沙土倒人模子,压成砖瓦,再拿去太阳下晒干。吉姆没有机会受更多的教育,可是他有爱尔兰人达观的性格,使人们自然地喜欢他,愿意跟他接近。所以,他后来参加政治,经过多年后,逐渐养成了一种善于记忆人们名宇的特殊才能。
吉姆没有进过中学,可是到他四十六岁,已有四个大学赠予他荣誉学位。他当选过民主党全国委员会主席,担任过美国邮务总长。
有一次,我尊程去拜访吉姆先生,请他告诉我他成功的秘诀。他简短的告诉我:「苦干!」我对他这个回答,当然不会感到满意。所以我摇摇头说:「吉姆先生,别开玩笑。」
他问我:「你认为我成功的原因是什么呢?」「吉姆先生,我知道你能叫出一万个人的名字来。」我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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