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差不多住在纽约这个大都市的地理中心区,可是从家步行不到一分钟,就有一片树林。春天来到时,树林里野花盛开,松鼠在那里筑巢养育牠们的孩子,马尾草长得有马头那么高这块完整的树林地,人们叫它「森林公园」。
那真是一座森林,可能跟哥伦布发现美洲时的情景,没有多大分别。我经常带着那头波士顿哈巴狗「雷克斯」,去公园里散步,牠是一头可爱驯良的小狗,由于公园里很少看到人,所以我不替雷克斯系上皮带或口笼。
有一天,我和雷克斯还在公园,看到一个骑着马的警察………一个急于要显示他权威的警察。
他向我大声说:「你让那只不戴口笼的狗,在公园乱跑,难道你不知道那是违法的?」
我柔和的回答说:「是的,我知道,不过我想牠不至会在这里伤害人的。」
那警察头颈挺得硬硬的说:「你『想。不至于,你。想。不至于,法律可不管你怎么样去想………你那条狗会伤害这一里的松鼠,也会咬伤来这里的儿童。这次我宽容了你,下次我看到你那头狗不拴链子,不戴口笼,你就得去跟法官讲话了。」
我点点头,答应遵守他所说的话。
我是真的遵守了那警察的话……但祗遵守了几次。原因是雷克斯不喜欢在嘴上套上一个口笼,我也不愿意替牠戴上………所以我们决定碰碰运气。起初安然无事,有一次,我终于碰上了一个钉子。那次,我带了雷克斯跑到一座小山上,朝前面看去,一眼就看到那个骑马的警察………雷克斯当然不会知道怎么回事,牠在我前面,蹦蹦跳跳,直往警察那边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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