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大约过去五年之后,我决定去巴黎住一段时间。我在伦敦住腻了,对日复一日地做同样的事情烦透了。我的朋友们波澜不惊地追求着事业,他们不再带给我惊喜,当我遇见他们的时候,我都能知道他们会说些什么,甚至他们的绯闻都乏善可陈。我们就像有轨电车,沿着轨道从一站驶向另一站,甚至都能数得清所运载的乘客数目。生活被安排得太井井有条,太一成不变了,而我却感到恐慌。我退掉了我的小公寓,卖掉了几件物品,决定开始新的生活。
在离开前,我登门拜访了斯特里克兰太太。我有段时间没见她了,我注意到她身上的变化。她不仅老了,瘦了,皱纹也多了,而且我觉得她连性情都变了。她的生意做得有声有色,现在昌赛利巷有了一间铺面,她自己很少打字了,时间主要花在校对她雇佣的四个女孩所打出的成品上。她想把打字稿弄得精致些,很多地方利用了蓝和红两种色系,她把稿件用浅色的粗纸装订起来,乍看上去隐约像有水印的丝绸。她给人打的稿件以整齐和准确而名声在外。她挣了些钱,但总觉得自己糊口谋生有失身份,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所以常常不忘提醒你,她实际上是大家闺秀出身。她在谈话中总忍不住带出她所认识的名人的名字,让你知道她的社会地位并没有降低。她有点耻于谈论做生意的勇气和能力,但会开心地表示,第二天晚上她会和住在南肯辛顿的某位王室法律顾问一起共用晚餐。她很高兴地告诉你她的儿子在剑桥大学读书,伴随着笑声,她会提到她女儿刚刚被邀请参加舞会,而且各种各样的舞会应接不暇。我想我说了句不动脑子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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