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剩下沃尔特·惠特曼了。之所以将他放到最后,是因为从他的《草叶集》中,我们终于找到了不受欧洲影响的、纯粹的美国精神。《草叶集》是一部意义重大的作品。我一开始就提醒过你,我只会推荐那些能让人得到享受的书,因此现在不得不告诉你,很少有诗人像惠特曼一样将诗写得良莠不齐。我想,很多书之所以受读者欢迎,是因为评论家们将它们说得太完美了。但是完美并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优点的获得大多是以缺点为代价。对读者来说,知道该期待什么反而更好。否则,当他发现自己和那些歌功颂德之人观点不一致时,便会责怪自己。但其实,他所无法欣赏的部分,本身并没有多大价值。惠特曼是一位开始便很辉煌的作家,然而或许是因为他的写作之路太过顺畅,或许是因为他太过陶醉于自己的赘言,他常常在已没有什么好写时仍旧絮絮不停。这点你必须承认。惠特曼的诗,部分采用了《圣经》中有节律的语言,部分采用了十七世纪的无韵诗,还有部分采用了粗俗呆板又不悦耳的散文体。这点你也必须承认。这些缺点虽然很可惜,但却无伤大雅,很容易就能掠过。《草叶集》是一本随便翻开哪一页都读得起来的书。你可以想读多久就读多久,读累了就合上书页,下次再随便翻开一页继续阅读。惠特曼能写出纯净而可爱的诗句,也能写出让人灵魂为之震颤的句子,而且他常常突发能奇妙地打动人心的灵感。惠特曼是最振奋人心的诗人,这一点无需我多言。他充满了生命力,对生命的繁复多变、热情与美以及欢心雀跃有一种敏锐的感知力。美国人可以大方地,并且自豪地将这些特质看做地道的美国味。他让普通百姓也了解到了什么是诗歌,他告诉世人,诗歌不一定非要诞生于月光中,断壁残垣之上或者相思成疾的少女的愁苦中,诗歌也可以诞生于街坊中、火车上、汽船里,以及工匠辛勤的劳动中,还有农妇平凡的辛劳中,存在于生活中的时时刻刻。简而言之,诗歌存在于生活的每个角落。就像华兹华斯告诉世人,不一定非要用充满诗意的语言写诗,也可以用日常生活的简言片语作诗一样,惠特曼告诉我们,不一定非要从浪漫传奇中寻找诗歌的题材,也可以从日常生活的点滴中获得灵感。他的诗歌中没有逃避,有的只是接纳。每一个美国人读了惠特曼的诗后,都会为自己国家那广袤的领土、富饶的物资以及似锦的前程所动容。我想,正是惠特曼让美国文学意识到了自我。他的诗充满了男子气概,是民主的诗,是对一个崭新的国家真实的呼唤,更是一国之文学坚硬的基石。在欧洲博物馆中,耶西家族的族谱常常被演示成一棵大树,亚当是坚实庞大的树干,树枝则分化为了以色列十二族长和以色列王大卫。若也为美国文学谱一张家族树谱,那么分化出来的树枝便是欧·亨利、林·拉德纳、西奥多·德莱赛、辛克莱·刘易斯、薇拉·凯瑟,罗伯特·弗罗斯特,韦切尔·林赛、尤金·奥尼尔和埃德温·阿林顿·罗宾逊,而树干则当之无愧属于杰出的、无畏的、富有创造力的沃尔特·惠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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