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很慢,很慢。伯莎把自尊像斗篷一样披在身上,有时似乎过于沉重,让她几近昏厥。她强加于自身的桎梏往往难以忍受。愤怒和憎恶在她心中翻腾,但她迫使自己保持那种人们常见的微笑。她找不到人倾诉心中的不快,因此精神的寂寥仿佛酷刑。一个人无法表露自己的感情,无法释放啃噬心灵的痛苦,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这个对作家影响不大,因为他可以在文字中找到慰藉,他可以倾吐秘密而不暴露它。但女人,只有沉默。
伯莎现在对爱德华的厌恶越来越强烈,甚至演变成一股怒火,生理上也产生抗拒,根本不能忍受他的触碰,但她认识的所有人都钦慕他。范妮·格洛弗认为他是全人类最善良最高尚的人,她又怎么可能和范妮说爱德华是一个傻瓜,让她厌烦透顶?在世俗的标准中,爱德华使她黯然失色,她恼羞不已;以前,他唯一的社会地位在于他是她的丈夫,现在角色倒转过来了。她发现靠他反射的光发亮非常讨厌,同时也鄙薄自己的气量狭窄。
最终,她感觉不可能继续忍受与他为伴,他使她愚蠢而粗俗,她很不舒服,身体也虚弱,连心也是绝望的。她决意再次离家出走,这回真的是永远了。
“如果我停留在这儿,我会自杀的。”
这两天爱德华一直很悲伤,因为他喜爱的一只狗死了。他还差点儿流下眼泪。伯莎轻蔑地观察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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