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从九龙驾车回马料水,正是下班时分,大埔路上,高低长短形形色色的车辆,首尾相衔,时速二十五英里。一只鹰看下来,会以为那是相对爬行的两队单角蜗牛,单角,因为每辆车只有一根收音机天线。不料快到沙田时,莫名其妙地塞起车来,一时单角的蜗牛都变成了独须的病猫,废气暧暧,马达喃喃,像集体在腹诽狭窄的公路。熄火又不能,因为每隔一会,整条车队又得蠢蠢蠕动。前面究竟在搞什么鬼,方向盘的舵手谁也不知道。载道的怨声和咒语中,只有我沾沾自喜,欣然独笑。俯瞥仪表板上,从左数过来第七个蓝色钮键,轻轻一按,我的翠绿色小车忽然离地升起,升起,像一片逍遥的绿云牵动多少愕然仰羡的眼光,悠悠扬扬向东北飞逝。
那当然是真的:在拥挤的大埔路上,我常发那样的狂想。我爱开车。我爱操纵一架马力强劲反应灵敏野蛮又柔驯的机器,我爱方向盘在掌中微微颤动四轮在身体下面平稳飞旋的那种感觉,我爱用背肌承受的压力去体会曲折起伏的地形、山势,一句话,我崇拜速度。阿拉伯的劳伦斯曾说:“速度是人性中第二种古老的兽欲。”以运动的速度而言,自诩万物之灵的人类是十分可怜的。褐雨燕的最高时速,是二百九十点五英里。狩猎的鹰在俯冲下扑时,能快到每小时一百八十英里。比赛的鸽子,有九十六点二九英里的时速。兽中最迅速的选手是豹和羚羊:长腿黑斑的亚洲豹,绰号“猎豹”者,在短程冲刺时,时速可到七十英里,可惜五百码后,就降成四十多英里了;叉角羚羊奋蹄疾奔,可以维持六十英里时速。和这些相比,“动若脱兔”只能算“中驷之才”:英国野兔的时速不过四十五英里。“白驹过隙”就更慢了,骑师胯下的赛马每小时只驰四十三点二六英里。人的速度最是可怜,一百码之外只能达到二十六点二二英里的时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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