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谓的侦探趣味,是侦探小说式的趣味,要说是猎奇趣味也无妨。也是有人说过的,这是沉溺于猎奇的兴趣。我想只要人还有好奇心,这种爱好就不会有消失的一天。
这一方面意味着怪奇、神秘、恐怖、疯狂、冒险、犯罪等趣味,另一方面也意味着顺利克服这些不可思议、秘密、危险的明快理智的趣味。这些要素汇合在一起,就构成了侦探趣味。
除了爱伦·坡、柯南·道尔等作家写的侦探小说以外,经常被拿来举例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作家,也有非常多符合侦探趣味的作品。不,可以说没有一篇文章不带有侦探趣味的。经常有人说“不可以用情节读小说”,这里所说的情节,我认为从某些角度来看,指的就是侦探趣味。
在西方,爱伦·坡被视为侦探小说的鼻祖,但在他之前也有霍夫曼、巴尔扎克、狄更斯、维多克的侦探录等;至于东方,日本有大冈政谈风格的作品,也有鼻祖西鹤的《樱阴比事》(类似于中国的《棠阴比事》)。记述诈欺故事的有中国的《杜骗新书》、《骗术奇谈》,日本则有《昼夜用心记》、《世间用心记》,总之从相当古老的时代开始就有类似侦探小说的东西了。
论到古老,追溯到更久以前,甚至在神话中也能嗅出侦探趣味。这我在其他文章中也提到过,在日本神话中,例如太阳神天照大神闭关在洞穴中不愿出来的时候,天钿女命在外面跳舞,其他的八百万众神应和着喧哗欢闹,以引诱出天照大神,这就是一种诡计,是侦探小说中常用的元素。有趣的是,爱伦·坡用过相同的诡计写过一篇侦探小说,短篇《失窃的信》中,侦探雇来地痞,让他们在屋外大叫“失火了、失火了”,趁着主角的注意力被吸引窥看窗外的时候,不着痕迹地取回了关键的信件。在柯南·道尔的《波希米亚丑闻》(A Scandal in Bohemia)等作品中,同样的诡计甚至构成了全篇的中心趣味。虽然是细枝节末,但神话与侦探小说用了相同的诡计,这一点我觉得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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