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达因曾在那本知名的感想录中说过大意如下的一段话:
“我在写侦探小说以前,因病疗养了两年左右,这段期间读破了国内外两千本侦探小说。”
这段话透露出一个信息,光是范达因读过的侦探小说,就多达两千种。不,他看过的两千本中一定包括了许多短篇集,这么一想,现今存在于世上的侦探小说,数量实在是惊人。
不必说,侦探小说以外的小说,数量当然也差不多——不,一定还要多上几倍、几十倍。可侦探作家与这类小说的作家立场不同(而这同时也是侦探作家痛苦的根源),每一篇新的侦探小说都必须加入新奇的诡计。诡计的难点,在于比起无形的意义,更必须在有形的意义上引起读者的注意。其他类型小说的作家即便采用了与前人所写的小说几乎相同的情节与共鸣,也会因为作者个性的不同、时代精神的推移、作中人物境遇的差异,依旧是一篇十足值得赞赏的小说。
然而侦探小说却无法如此。一个诡计一旦被用过,就会像物理学的定理那般,哪怕世事变迁,依旧屹立不摇。后来的作家即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写出与过去的作家雷同的诡计,无论该小说的其他部分多么出色也会被读者指责:“哎呀!那家伙竟然抄袭XX的诡计!”就算因此遭受冷遇,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另外,侦探小说既然也是小说的一种,创作它的作家们,还是得进行与其他作家相同的写作训练。同时他们还必须是随时能发现新定理的物理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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