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在别的故事里所写,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退休后,他的后半生远离了喧嚣的伦敦,一直在南唐斯丘陵养蜂。无论如何,他了无遗憾地结束了他的职业生涯,将追捕世界顶级罪犯的热忱投入到畜牧事业中去。
但开膛手杰克横行于伦敦街头的那个时代,福尔摩斯仍是一位享受都市生活的人。当时他的每一项才能都与伦敦的日夜息息相关。牲畜的恶臭会让他无法呼吸,同时乡下的春天气息也会让他昏昏欲睡。
那天早晨我们乘车前往德文郡。他兴致勃勃地观赏着窗外的风景,我也抑制不住惊奇和愉悦。他聚精会神地望着车窗外,瘦削的肩膀突然一挺。
“啊,华生!凛冽的风告诉我们,冬天要来了,这真让人振奋!”
当时我盯着和我们同车厢的阴郁的老苏格兰人,他叼着一根雪茄,把车厢弄得乌烟瘴气。可福尔摩斯似乎没有注意到。窗外,树叶渐渐变色,闪亮的金秋正慢慢地流走。
“华生,这就是英格兰。一个新的伊甸园——地上的天堂。”
我听出了这句引言,万分惊讶。我当然了解我的朋友多愁善感的内心,但是他几乎不会允许自己表现出来。然而,大不列颠人有着与生俱来的荣耀感,福尔摩斯先生也无法逃掉这一品质。
当我们接近目的地时,福尔摩斯脸上的愉悦消失了,面容浮现出忧郁。我们的眼前是一望无边的沼泽地,坚硬冰冷的沼泽如同钉在英格兰脸庞上巨大丑陋的伤疤。天公也来作怪,万丈阳光消失在厚厚的云层后面,我们如同陷入了永恒的暮光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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