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姓诸侯王是封建制度的后遗症。
不能说刘邦当年的决策是错误的。毕竟,从西周封建到秦汉建国,有八百年的历史。封建和邦国,也未尝没有制度的优越性。何况功臣要酬劳,不能不封异姓王;空白要填补,也不能不封同姓王。
更何况,分封只是分权,不是分裂。有一个“王国与郡县并存”的过渡期,比波斯帝国和大秦直接实行郡县制要相对稳妥,更比马其顿帝国的分崩离析好得多。
然而分权就不能集权,集权就不能分权。帝国与邦国不能兼容,王国与郡县也不能并立。任由王国发展,势必尾大不掉。因此,分封同姓诸侯只能是权宜之计,彻底废除封建制度则势在必行。
是的。封建制或邦国制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必须死在沙滩上。
只不过,最好是安乐死。
于是,汉武帝给了温柔一刀。
这一刀,叫推恩。
推恩,是汉武帝元朔二年实行的政策,设计者叫主父偃。主父偃是纵横家,他的设计也堪称权谋的代表作。具体做法,是让诸侯王分出国土,封给自己的子弟。换句话说,就是把浩荡皇恩推广到下一代,所以叫推恩。
这当然行得通,因为诸侯王的子弟都拥护。这也讲得过去,因为符合儒家父慈子孝的精神。这又是对帝国非常有利的,因为不费一兵一卒,诸侯的实力已被削弱。
所以,汉武帝立即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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