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首尔
以前养过一条雪纳瑞,本来是同事的狗,因为他老婆临盆没时间养,送来我家,好吃好喝伺候大半年,全家人的心都掏给它。
有一天同事来串门,门一开狗东西疯叫,亲热得发狂,把他老婆感动得泪眼汪汪,当场决定抱回去。
我冷淡而自信地说:“不如让狗自己决定。”
结果输得一败涂地,狗东西乖乖窝在同事怀里,楚楚可怜,就差开口说:“求你,带我走吧。”
我吐了半盆血,骂骂咧咧一星期:“白眼狗!养不亲!”
我妈比我想得开,说:“咳,狗都恋旧……”
理解归理解,但发了毒誓,从此不养二手狗。
因为这次经历,北鼻成为我最佩服的人。
2010年,我们这群人迷上三国杀,下了班就奔去咖啡馆,从天黑战到凌晨。茶水费三百多,每天都是马鹿掏。
马鹿是个诗人,写诗狗屁不通,句句不离生殖器,又穷又挫,被老婆抛弃,得了一笔精神损失费,我们心安理得地让他埋单。
他也尝试过抗议,有次临买单钻进厕所,大家站在门口你拉我扯:“我来!我来!哎呀说了我来……”
僵持十五分钟,马鹿出来,十几双眼睛齐刷刷看着他,嘴里还喊“我来我来”,他掏出钱包,一脸认命:“果然还是我来。”
直到“北鼻”出现,才破了“逢买单必马鹿”这条不成文的规定。
“北鼻”的真名叫“蓓苾”,跟一个明星同名,比她还漂亮,出场相当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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