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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第三十九章 元代之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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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汉族之士人亦与普通平民一般被当作奴隶看待。后来长春真人丘处机得成吉思汗之信仰,其徒众得以免赋役,全真教遂大行其道,文人被蒙古人迫害者多归信之。

后来元人中有明白汉化者劝告元人当局,汉族士人遂稍得纾解。如元太宗时,淮、蜀士人遭俘虏为奴隶者有四千零三十人,免为奴隶者有四分之一。又如元世祖取得鄂州后,俘虏之士人得以赎还者有五百多人。

元太宗时,耶律楚材说:“制造器皿必须用良工,协助政务者必须用儒臣。培养一位儒臣非易,必须积数十年之经验。”因此元政府将随郡考试之儒人俘为奴,以便协助治理政务。于是南方的儒学借着这些俘虏遂迁到北方去了。元仁宗皇庆二年,举办科举考试,规定蒙古人、色目人考的是《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名为“经问五条”,用朱子章句集注版本。第二场考策一道,用时务出题。汉人、南人则考明经,亦用上述四本经书,另一场则考经义一道,各治一经,以《诗经》《尚书》《周易》三经选其一,以朱子之注为主,可兼用古注疏,尚有古赋及考经、史、时务的策。此制直至清代末,科举以四书义取士便由此时开始。还有行省制,也是此时开始。此两制度一直影响明、清两代达六百年之久。

但元代开科取士的次数甚少,举行时间亦不长。元仁宗开科取士,已在宋亡后近四十年。科场三年一考,至顺帝至元元年,科举即停办,前后仅二十年。到至元五年再有科举,总共不过二十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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