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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第五十二章 南明之兴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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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室初以辽东兵起事,但在神宗万历年间屡次加赋,先后共增五百二十万两。毅宗时又加一百六十五万两,名为辽饷。后来又增加剿饷二百八十万两,练饷七百三十万两。先后共加一千六百九十五万两。但正统年以前,天下征收只有二百四十三万两,而此时已增加达七八倍之多,因而民穷财尽,流寇等乱源遂起。

且当时又值荒年,陕西延安人民有食榆树皮、石块者,甚至有父子、夫妇互相交换小儿为食者。于是有叛卒、驿夫、饿民结伙纷起,造成乱源。最初有高迎祥者,窜扰陕西、山西、河南、湖北四省。

接着又有李自成、张献忠扰乱甘肃。高迎祥被诛后,李自成继称闯王。此等乱党,到处掳掠十五至四十岁的民人为兵,并有号令法律。

考查以上流寇不能速平之原因,由于地方分省制度不当,因元人尽废唐宋之制而自行分省建制。总之,元、明、清三代无藩镇专制之忧,以致平日无准备,而无法禁息乱民之平地突起也。

明代北部既陷,南方则有诸王争相拥立,计有:福王在南京,唐王在福州,鲁王在浙江,桂王在肇庆。但不到二十年,上述诸王相继破灭。

清军之入关而能急速灭南明,由于汉奸之助,于是清人论功行赏:

封吴三桂为平西王,居云南。

封尚可喜为平南王,居广东。

封耿精忠为靖南王,居福建。

“三藩”不能自安,于康熙十二年自请撤藩,竟得许可,遂作反。当时耿、尚各有藩兵八千,吴三桂则领绿旗兵一万二千,再加余丁四千,共有一万六千。当时清廷要付之兵饷甚重。清廷已内定撤藩,三藩内心实不愿撤,于是吴三桂首先发起反清,滇、蜀、湘、桂等六省响应,康熙十七年吴三桂死,不久三藩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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