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师长成了王老板,开始办厂做起了买卖。他非常有生意头脑,工厂红红火火,还开起了分厂。不过与当时常见的利用部队牟利不同,所有工厂和生意机构都属于王耀武的私人企业,他也不亲自参与,而是另外安排友人托名办理。赚到钱之后,这些钱大部分被用于军队补贴,以提高和改善官兵的生活待遇。
北伐战争前后,若就国内生活水平来比较,中国军人的待遇还是可以的,要是能够正常发放不欠饷的话,甚至称得上优厚。以粤军为例,士兵每月有三元钱(指银元)的军饷、六元钱的伙费食,只要不染上什么不良嗜好,每个月都会有结余的钱寄回家。军官从准尉起,每月有三十二元军饷,做到少将,就有三百二十元,如果祖坟冒青烟,能升到上将,每个月就有八百元!
有实权的主官还有更大的收益来源,比如只要把军队经费存入私人银行,就可以获取高额利息。在国民党将领中,方靖算是比较清廉的一个,但据他自述,仅团长一任,就花四千元大洋在上海买到了一处旧房,升任旅长后,又花一万两千元将旧房翻建成楼房,还资助其兄在南洋开办了一家印刷厂。
以后随着币制改革,军饷由银元改成了钞票,即国民政府发行的法币。抗战前物价还较为稳定,抗战后物价翻着跟头往上升,法币迅速贬值,而士兵的薪饷和伙食费仍未有增加,这点钱根本就买不到什么蔬菜食油,用士兵的话来说,“(发到的钞票)拿来擦屁股都嫌打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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