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正在开庭审理一件预谋杀人案。
瑞凡被控告在一个月前杀害了菲尼克斯。警察和检察方面,从犯罪动机、作案条件到人证、物证都对他极为不利,虽然至今警察还没有找到被害者的尸体,但公诉方认为已经有足够的证据可以将他定为一级谋杀罪。
瑞凡请来一位著名律师为他辩护。在大量的人证和物证面前,律师感到捉襟见肘,但他毕竟是位精通本国法律的专家,他急中生智,将辩护内容转换了一个角度,从容不迫地说道:“毫无疑问,从这些证词听起来,我的委托人似乎是犯下了谋杀罪。可是,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菲尼克斯先生的尸体。当然,也可以作这样的推测,便是凶手使用了巧妙的方法把被害者的尸体藏匿在一个十分隐蔽的地方或是毁尸灭迹了,但我想在这里问一问大家,要是事实证明那位菲尼克斯先生现在还活着,甚至出现在这法庭上的话,那么大家是否还会认为我的委托人是杀害菲尼克斯先生的凶手?”
陪审席和旁听席上发出窃笑声,似乎在讥讽这位远近闻名的大律师竟会提出这么一个缺乏法律常识的问题来。法官看着律师说道:“请你说吧,你想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我所要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律师边说边走出法庭和旁听席之间的矮栏,快步走到陪审席旁边的那扇侧门前面,用整座厅里的人都能听清的声音说道:“现在,就请大家看吧!”说着,一下拉开了那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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