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康罗斯警员承认目前是他十四年警务生涯中最美妙的一段时光。因为席文生并不如他想象的那么坏。
他虽然富裕却不小器。所有的餐费和酒帐都由他负担,而且尽可能搭出租车;小费出手大方,甚至还送康罗斯礼物。
席文生先送给他一瓶美酒请他品尝,接着是一条粗重的银手链、羊毛衣、名牌领带、皮带。每次他们见面,席文生都有礼物送他。
康罗斯到过席文生家两次,觉得那幢房子完美极了。席文生甚至在家中招待他享用他从未尝过的上好腓力牛排。
同时康罗斯写了不少鬼扯淡的报告给埃布尔纳·布恩,希望这个任务能够永无休止的进行下去。可是埃布尔纳·布恩亦非等闲之辈。他已经开始逼康罗斯进行得积极一点:不是证实席文生的不在场证明,就是推翻它。康罗斯只好叹着气开始办正事。
于是他前往“种马”酒吧,来到吧台前点了杯啤酒。席文生说对了;他从未见过这么多黑皮衣。所有的酒客都打扮成公路飞车党的模样,身上的皮衣只要一走动就吱吱作响。
“尼克在吗?”他问指甲上搽着蔻丹的酒保。
“哪一个尼克,亲爱的?我认识三个尼克。”
“想当演员的那个孩子。”
“喔,他啊。他经常出没这儿。”
“我在为一只广告选角色,可能用得上他。如果见到他,转告他好吗?”
“他怎么跟你连络,甜心?”
“我姓康,”康罗斯说:“我就在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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