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来纽约将近一年。寂寞得使人萎缩,于是鼓足勇气去了一家广告打得很响亮的酒吧:“专为单身的识途老马而设!”就是第二街上的“相逢市”。
她花了好大心思穿着打扮。要做到既能吸引人,又不落于低俗。
一件黑色高领羊毛衣,中间系一条宽皮带,羊毛长裙合身服贴。裤袜薄而透明,配一双半高跟鞋。为她五呎六的身高添加了一吋。
她嫌脸上的妆太淡,又补了些粉、腮红和唇膏。假睫毛装不好,干脆拿掉,将就把自己那几根疏疏落落的睫毛刷黑。
大出意料的是,“相逢市”又小又挤,客人居然挤在人行道上喝酒,大声调笑,就像在跟门口那架点唱机比赛音量。
她侧身挤进去。更发现来这里的女人,不管单身也好,有伴也好,全比她年轻。大概都是十几二十岁的样子,奇装异服,色彩鲜艳。相形之下,她简直像个老古板。
费了十几分钟才挤近吧台,又费了五分钟才从忙得半死的酒保手里接过一杯啤酒。她被人潮推过来挤过去,就是没人和她说话。
她保持微笑,不东张西望。在她四周,是无数澎拜有力的生命。笑声,喊声,乐声,插科打诨的叫声。
“抱歉,娃娃。”有个男人挤过来接酒时,敲了敲她的肩膀。
她转头看。是个结实的年轻人,很黑,戴一顶挂着一大堆圈圈的头盔。衬衫扣子一直敝到腰部。脖子上绕了三条金链。稀奇古怪的牌子在他厚厚的胸晃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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