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谚语,叫做“上了刑场还哼歌”。
这句话的意思是指,被带到了刑场上的犯人,明明无法抑制内心的恐惧,却还要装作镇定地哼起歌来。简单说来就是不服软,硬充好汉。
可以想象一下,在受害者看起来,那肯定是一幕非常令人不快的情景。那家伙是什么意思,这种态度完全没有一点反省的样子嘛。直到最后一刻还如此不知悔改。从而必然会产生某些想法,像是能让他再多尝点苦头就好了之类的。
终于,围观者中有一个人捡起了脚边的石头,朝犯人扔了过去。那块石头擦着犯人的身体飞过,却没有让他停止哼歌。甚至他还哼得越来越大声了起来。
这是多么强烈的反抗态度。区区一个犯人还这么猖狂啊。众人纷纷拿起了石头,伴随着侮辱的话语一起扔了过去。转瞬间石子便如雨点般落在了这一片地方,犯人顿时浑身是血,可即使如此还在继续哼着歌——
在现实中也有这种情况发生,但是不能将之作为从众心理的暴力性失控来处理。问题究竟是出在哪里呢?是扔石头的人有错吗?是不肯停止哼歌的犯人有错吗?我觉得都不是。
罪与罚的意识,可以轻而易举地创造出奴隶与暴君来。只要一旦被按上了有罪的烙印,就连对着受害者哼歌的权利也会失去,这种思维方式,本身就是一种蛮横的谬论。
说这话的我——音羽奏一,就在三个月之前,其实也抱着相同的想法。认为加害者对于受害者,就应该始终怀着一颗忏悔之心。直至站到死刑台上那个红框的中间,都绝对不能回避赎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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