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死罪》这部小说,有个徐缓的、拉开视野的开头,写一名男子攀岩上了名为“恶魔之针”的峰顶。我们很容易注意到,因为作家本人的确就要我们看到,他强壮但锐利无累赘的身体肌肉,豹子或者山狮一般;他毋宁过度健康的食物,宗教苦行者隐修者式的食物,可他当然不是个僧侣修士,或者说不是我们常识讲的宗教中人;还有,他剃光的脑袋,这有物理性的意涵,就像我们晓得运动员尤其是游泳选手,把身上不必要的部分去除,连那一点点难以察觉的重量和空气阻力都“斤斤”计较,更有着高度的象征意义,这仍然让我们返回宗教式的联想,某种剥除某种洁净,他仿佛有一个伸手可及的天国,并且已完全准备好了要进入它——你若不剃光头发,那你要进入天国将比骆驼穿过针眼更难。
但话说回来,你什么都准备好了,却独独缺了天国,那怎么办才好呢?——现实的状况大致正是如此,一个除魅殆尽的世界,弗吉尼亚·伍尔芙所说摒弃神秘和魔法的惩罚,于是,这样一种没有奖赏的苦修、没有报称系统的单向持续堆叠,便让生命丧失了某种必要的均衡,不祥的气息从倾斜中散发出来。
警察+私家侦探<\h3>
这部厚实的小说写于二十世纪七〇年代初期的纽约,作家是劳伦斯·山德斯,他正像我们一再说的,五十岁才由不相干的科学性杂志编辑跳入犯罪推理小说的书写世界,之后赶进度般以每年一部的高速,直冲到一九九八年去世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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