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房地产市场的维权过程中,似乎开发商倾向建立理性的楼市纠纷“解决机制”,运用法律武器;而业主更倾向道德怀疑,直接诉诸媒体和聚众向政府施压。造成这种状态的主要原因是业主诉开发商败多胜少,对诉讼失去信心,只好聚众向政府管理部门施压。而政府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经验不足,有时似乎对“众”无计可施,只好无原则退让。两相作用,致使此类事件了犹未了。
问题是在一个公民人人平等的法制社会,是否可以允许“诉不赢就闹”的游戏规则存在。法律既然存在而且具有强制性,就必然会有败诉的一方,败诉方就必须接受法院裁决的结果。真正的法制精神,不是“我必须赢”而是“结果公平”,输赢都必须坦然面对。甚至可以说,只有接受输的规则,才能推动法制建设。否则,谁输就闹,就怀疑法律不公正,就不接受判决,那社会秩序就无法维护,稳定和安定团结就是一句空话。
——摘自2002年6月10日冯仑文章《将“维权”进行到底》
背景分析
最近几年来,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不断,冲突的激烈程度早已超出人们的想象,口水战、大字报,此起彼伏,短兵相接、肢体冲撞也不再新鲜。据说广东已有400多个项目被投诉,某家开发商的保安还打了业主;北京也有不少于100个项目被投诉,某业主委员会临时主任甚至被黑棍殴伤,险些毙命。一时间,沸沸扬扬,人声鼎沸,维权之声四起。政府管理部门对此既理解又无奈,“事件”不停,了犹未了,有的已拖了近半年仍不知如何收拾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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