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历史像个恶作剧的孩子,会把一些无足轻重,甚至连常人的水准也达不到的“低能儿”推到历史舞台的中央,扮演重要的角色。而对于那个身不由己地被置身于舞台中央的人而言,福兮祸兮,只能由天注定了。
中国的末代皇帝溥仪就是这样一个福祸要由天注定的人物。
9月15日,有关溥仪的一条消息成了小报的花边新闻。这一天,溥仪与其淑妃文绣终于在供养费的问题上达成共识,溥仪终于离婚了。
溥仪与文绣的离婚案,可以算得上是中国现代史上的一段奇闻。
1931年夏末,溥仪和他的后妃们躲在天津日本租界里做着寓公。他与其淑妃文绣的婚姻生活不和,早已不是秘密。可令他想不到的是,文绣不但从家中出走,还请了三位律师,并一纸诉状将清廷逊位的皇帝告到了民国的法院。这成何体统!溥仪一则以恼,一则以羞,可是,既然到了法院,就由不得他说了算。无奈之下,溥仪也同文绣一样请了律师。
如同一切离婚案一样,开始时双方总要就导致离婚的责任问题,展开一番唇枪舌剑的辩论,可最终还要落在实处上——譬如供养费的数目等等,这一点皇家的离婚案也不例外。双方律师经过讨价还价,最后在5。5千元这个数目上达成一致。文绣在做了很大让步之后,只要求一次给付现金,并在短时间内办理手续。溥仪只好答应了。于是二人的离婚协议具备了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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