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杠上贴着标语:蠢人才慢跑。
我穿着新款慢跑衫,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地站在人行道上,心想:阿门,老兄,真的只有蠢人才会慢跑。我的啤酒肚像马臀一样在海洋公园的沙滩上一上一下地颠簸。大家都看着我——码头上的渔夫、小孩、一帮黑人乐手,就连提购物袋的女人也驻足观望。他们都看着我这个五十三岁,头发蓬松,胖胖的身体塞在印有白条纹的蓝色慢跑衫里的家伙,活像看一匹克莱兹代尔马。如此一场奇观。
凯莉,我想掐住你的脖子。
凯莉现在在哪儿?这个美好的七月的星期天早上,她可没有看起来像一个傻瓜,把自己塞在一件印有白条纹的蓝色慢跑衫里。“我可能晚一会儿到,”她在电话那头说,“你先去跑吧。”
结果,离约定时间已经过了四十五分钟,还不见她的身影。也许她早就想好了,绝不在众人面前扭腰摆臀。
尽管出来慢跑绝对是凯莉的主意——她最近刚迷上它。“你必须坚持减肥,”她说,“而慢跑很有效,你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好吧,我发现慢跑没有乐趣,是我做过的最无聊的一件事。蠢人才慢跑。
我一直盯着保险杠上的标语看。这是一辆一九七八年产的达特森,停在凡尼斯山脚下海洋公园的停车场里,而现在我正傻傻地站在它面前的人行道上。我不想折回另一侧的路上去,让那帮渔夫、黑人乐手和女人再看个够。我想把身上这件蓝色慢跑衫扔进垃圾桶,然后找个地方享受一杯冰啤,没凯莉的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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