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的最后一位证人,是一个叫基思·萨默斯的男子。他的证词直截了当、言之凿凿。他认识加里·哈克,并且在案发当晚1点左右在阿尔伯特大街看到了加里。当时加里穿着黑色牛仔裤、黑衬衫,还挥手跟他打了招呼。
这一证词的重点在于阿尔伯特大街与索普街是平行的。雪伦·吉尔伯特就住在索普街,这条街上的房子都有小小的后花园并彼此相连,而且栅栏都很矮。强奸犯离开雪伦的房子后,只要翻过栅栏,就可以轻易来到阿尔伯特大街。劳埃德指出,从雪伦的通话纪录来看,她于凌晨1:08打电话给她的朋友朱莉,而警察于1:22到达雪伦住处。劳埃德强调,而正好就在1点左右,基思在阿尔伯特大街碰见加里·哈克。
在萨拉站起来准备开始盘问时,她口袋里的呼机振动起来。她低头看了看,是鲍勃打来的。他想干什么——艾米丽又出问题了?不管怎么样,她现在无能为力。
基思是一个正当而可信的证人。萨拉试图质疑他见到加里的时间,但无奈找不到漏洞。当晚基思到朋友家看电影,电影结束时是12:50。基思没有再作停留:没有意犹未尽地聊天,也没有喝咖啡。他虽然喝了几杯啤酒,但没醉。基思在街灯下清楚地看见了加里的脸。至少,萨拉要努力让基思的证言变得能够为己所用。
“你可以看到他的整个头部,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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