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鲍温是三十岁、蓝眼睛的白人。他比一般人都高,笑起来更爽快,说起英文来带着哈佛腔调,偶尔喝些鸡尾酒,烟抽得多了一点,非常关怀他唯一的亲属,也就是住在旧金山仰赖他赠与的姨妈,他读的书从萨巴堤尼到萧伯纳都有。他目前在纽约的柯西加城(人口数为七百四十五人)实习律师业务,他就是在这里出生的。在这里他偷过老卡特园里的苹果,在小溪中裸泳,在周六晚上的柯西加营帐里和爱丽斯·司格特迸出火花。
柯西加所有的人都熟识他,他们说他是个“王子”、一个“真正的好男孩”、“没有架子的知识分子”和一个“有趣的人”。听他的朋友说——他们大多数的时间都一起住在大街边茉莉街上由迈克·司格特开设的寄宿公寓中——在柯西加方圆里找不到比他更快乐、更温文尔雅、更没有攻击性的人了。
从纽约来到柯西加,半个小时内埃勒里·奎因先生就能够摸清柯西加民众对他们最常谈到的公民的态度。从大街杂货店老板克劳斯先生,从法院附近街上玩弹珠的玩童,他知道了一些,从柯西加邮局局长的太太,也就是帕金斯太太那儿他知道了许多。从罗杰·鲍温先生本人处则没得到什么,他看起来很有修养,纯粹只是被伤害了而且很迷惑。
当他离开郡监狱前往寄宿公寓及罗杰·鲍温的死党朋友圈时,埃勒里·奎因先生突然想到以这么一个具有所有美德典范的人,却会绝望地躺在肮脏的监狱中等待一级谋杀的判决,这实在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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