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的娘家姓是“福尔摩斯”,而父母亲当年险些就要选用它,而不是用平淡无奇的“爱德华”做我的中间名。
当我回首往事时,没有发现除此以外我的早年生涯中有什么迹象显示我将来要成为一名心理侦探或罪犯侧写师。
我出生在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离昆斯区不远。我父亲杰克是《布鲁克林鹰报》的一名印刷工。我年满八岁时,他出于对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担忧,把家迁到长岛的亨普斯特德,后来担任过长岛印刷工会的主席。我有一个大我四岁的姐姐阿伦,从很早的时候起,无论在学业方面,还是在运动方面她都是家庭的明星。
我在学业上毫不出众,得分通常是B-或C+。因我待人客气随和,虽然成绩平平,却总是受到拉德卢姆小学老师们的喜爱。我最感兴趣的是动物,在不同阶段养过狗、猫、兔子、仓鼠和蛇。因为我说过想当个兽医,所以母亲对这一切都很宽容。由于这种努力显示出我有希望当上兽医,她一直鼓励我朝这个方向努力。
我在学校里显露的惟一天赋就是讲故事,从某种角度上来讲这种天赋在我日后调查案件时发挥了作用。警探和犯罪现场分析家必须把一堆迥异的、貌似不相关的线索转变为一个前后连贯的故事,因此讲故事的才能是一种重要的天资,对于凶杀案的调查尤其如此——因为受害者本人无法讲述他或她的不幸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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