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香港的“法制”已经缔造了这个社会一个起码崇尚“诚信”的平台。
“诚”与“信”两个字连在一起,香港人认为前者属于本体,后者针对客体。本体对客体首先要“诚”,才能换回对方的“信”。因此两者关系,仔细琢磨起来其实有点像夫妻,一报还一报,互敬互爱,方能成就一段美好的因缘。
在香港,我始终觉得有样东西非常有趣——名片,名片虽小,倒是要映出香港的整个乾坤——
香港公职人员、商业人员、服务人员、媒介人员以及很多很多的自由职业者,每个人手里都有名片,如果在内地,谁都不会只靠一张名片就会轻易地相信对方,也不指望对方只靠一张名片就会取信于己。然而在香港,很多场合,你光从兜里掏出一张在街上随便就能印出它无数盒的小纸片,上面印着什么香港人就相信什么,他们从不怀疑名片上所证明的身份、单位和你的实际状况会不会不同,甚至毫无根据。
我开始暗笑香港人真是“傻得可爱”,一张小小的名片也太容易炮制,太容易做假,可靠性有时候简直就是零!但是香港人却不懂得警惕。我反复试验了近三年,每次外出采访,不管走到哪里,人家问我是什么人?我说是记者,中央电视台的,对方所要检验的都不是我的记者证,而是身上有没有带名片。很多会议或社会活动,主办方客客气气地都会请记者留下一张名片,以后好保持联系,我就往他们的银盘子里轻轻地放入一张,他们就信,心满意足,从来都不怀疑我这个记者会不会是冒牌的。万一我给对方的名片是假的呢?万一对方仅凭一张名片就从此信任了我,而我对他们的信任自始至终其实都存在肆意的玩弄,到时候,人家一发现,会不会大呼上当,而且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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