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四点半之前,我把神父的尸体处理得干干净净,心情也好多了。其实每次做完这事,我总有一种很愉悦的感觉——杀人能让我心情愉快。
干这样的活儿很消耗体力,因此我感到很累。不过上个星期的紧张情绪已经消失,黑夜行者冷漠的声音平静了下来,我又可以做回自己了。我又可以变成古怪、幽默、无忧无虑、心如止水的德克斯特了,不再是那个手持尖刀复仇的德克斯特。要想看到那个德克斯特,得等下一次。
我把原先那几具死尸以及这具新的尸体搬回到花园里,接着把这幢破败不堪的房子尽量收拾干净,把东西打包塞进神父的汽车,然后驱车朝南来到一条小河边。我的小船就停泊在这里。这是一条十七英尺长的尖尾长艇,吃水很浅,发动机的马力却不小。我把神父的汽车推到小船后面的河水里,然后爬上船,看着汽车咕咚咕咚地沉到水底。接着,我打开船的发动机,缓缓地驶离小河,朝北穿过海湾。太阳刚刚升起,阳光照射在船的金属部件上。我笑逐颜开,就像一个清晨满载而归的渔民——喂,伙计,大红鱼呀。
六点半,我回到位于椰树林区的公寓里。我从口袋里掏出载玻片,那是一小片很干净的普通玻璃——正中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神父的一滴血。这滴血很漂亮、很洁净,现在已经干了,只要我想回忆这段经历,随时可以将它放到显微镜下。我把这块载玻片跟另外三十六块保存着干涸血滴的载玻片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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