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五点,桑幸按照木村社长指示,前往东校区的“世界和平馆”参加文艺社会议。
连假过去,白昼变长。午后依旧灿烂的斜阳洒落校园,桑幸内心就像醉汉骑的自行车东倒西歪。
猫介的信失窃。从门司口中听闻消息,桑幸立刻打木村社长的手机,确认没必要确认的会议时间与地点,并询问详情。社长告诉他,小偷闯进神神“家”偷走信,是无庸置疑的事实。然后,她表示神神会说明细节,便挂断电话。
信被偷了。哦,这样啊——哪可能就这样接受!你们要怎么赔偿?五十万耶,五十万!把东西扔到位在破树林、连门锁都没有的纸箱屋,用一句“被偷走”就能了结吗!
桑幸情绪激愤,又担心柿崎打电话来,不知该怎么交代。呃,我交给学生保管,她是住在森林里的游民,所以把信收在纸箱屋,却不幸被偷,非常遗憾……这样的解释也太扯了吧。
当然,桑幸没收订金,没理由受对方责备,也没义务赔偿损害。话虽如此,对方特意把信装进气泡式信封,千叮咛、万嘱咐请他小心保管,实在是过意不去。柿崎说连假结束会联络,却毫无音讯。之前联络得那么勤,感觉有点不对劲。但他表示要带律师和第三方一起拜访,或许时间无法配合。还是,他打算直接派律师过来?那种情况,要怎样向白跑一趟的律师解释?对方是律师,不会索取车马费之类的吧?万一对方要求赔偿,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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