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罪犯搞这种恐吓案的目的,只是为抢劫运钞车做准备工作的话,那么他为什么要如此纠缠不放,连警察局那里都要寄恐吓信呢?我在前面已经讲过,特搜本部认为,罪犯是想通过对多摩农协的恐吓,观察警方的监视,调查制度和银行现金运输体制的变化。但是,如果像现在这样过分的话,很有可能迫使东芝府中和日本信托方面加强戒备,并使得警方强化警备和调查制度。这样一来,要实施抢劫犯罪反而会变得困难起来。
为此,特搜本部内部有很多警员认为三亿日元抢劫案的罪犯不可能去实施这种“有弊无利”的犯罪。特搜本部内部对此的意见一时间也分成了两派。
这种新的意见,以后还引发了以下两种对于三亿日元抢劫案罪犯的假设:
1.罪犯并不是高智能型,而只是运气非常好的暴力型罪犯。
2.犯罪组织的成员组成在途中发生了改变。
我将在下一章对这两种假设进行评论。
在这里我想强调的是,恐吓信中所提到的“定时炸弹”,正是造成日本信托方面职员轻易被伪装成警察的罪犯欺骗的最重要的原因,也是罪犯为了让银行职员对炸弹产生过度的恐惧心理而故意布下的“疑阵”。
事实上,一九六八年是使用炸弹和枪械进行犯罪的大案频繁发生的一年。
在那一年年初的二月二十日,便发生了“金喜老持枪劫持人质案”。在静冈县清水市,一名原来做过中间商,叫金喜老(时年四十一岁)的男子,在开枪打死两名向他讨债的黑社会成员后,带着步枪和炸药,劫持了住宿在同县寸又峡温泉旅馆的十三名游客作为人质,并且在那里与警方对峙了四天,最终被抓获。接着在六月十六日,又发生了“横须贺线炸弹爆炸案”,国有铁路公司横须贺线开往东京的电气火车,在行驶到大船站附近时,第六节车厢的行李架上的行李突然发生爆炸,造成一名乘客死亡,二十多人受伤。制造该案的罪犯若松善纪(当时二十五岁,身份是居住在日野市的一名木匠)于三亿日元抢劫案发生约一个月前的十一月九日被警方抓获。这一类恐怖事件虽然与本案无关,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本案的罪犯,使得他在案发时为了欺骗四名银行职员而喊的那句“要爆炸啦”听上去更为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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