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大提出分手时,身边还没有什么人结婚的消息。但是过了二十五岁以后,结婚在我周围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了。
我觉得大学以前的恋爱,是不能在老师和大人面前提起的禁忌游戏;但出社会以后的恋爱,是预期将来要结婚的大人公认的生活的一部分。当然会有更多的束缚,但是和另一个人成为一家人就是这么回事吧。再也没有十几岁时的恋爱那种背德之感了。
雄大说他去参加高中朋友的婚礼,报告说:
“吓死我了,红包要包那么多钱哟?——还有四下看看,跟我同年的家伙每个看起来都像大叔,没想到他们老那么多,我好吃惊。”
雄大给我看的照片,在我看来全是些符合年纪的年轻人,完全不是雄大所说的“大叔”。
我想他是不会明白的。因为没有见过真正的大人是什么样子,才无法觉察到他们的年轻。
与雄大的“分手”是虚有其名。
当时我也还太幼稚,会去相信遵守“继续当朋友”这种自私的要求才是成熟的表现。
对彼此的义务和责任都减少了,我应该可以去交新的男友,也可以不再继续等待雄大的梦想实现,为他担忧烦恼了。可是我眼里只有雄大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我无法想像去触摸他以外的人,或是与别人接吻。
我不知道自己居然这么笨拙。“喜欢”这种恶魔般的感情仍牢牢地纠缠着我。聊胜于无的感情也是一种恶魔,我会接他牢骚埋怨的电话,还是一样搭新干线和慢车,去早已毕业的芹叶大学附近的他的住处。偶尔也会在中间地点的东京的爱情宾馆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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