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上半年,洪湖地区革命处于最困难的时期,坚持斗争的除王康善领导的“沔阳游击队”外,就是彭国材、刘国栋领导的大小不同的游击队。
由于匪首、团董李伯岩、陈厚堂的残杀,洪湖一片白色恐怖。李、陈的残暴,不仅激起了河南广大人民群众的愤慨,也引起了沔南部分“绅士”的反感。这时,桂系十八军云腾部进驻峰口,云腾捕杀了李伯岩和陈厚堂,随即贴出告示,谓监利、沔阳百姓的苦难,皆由李、陈所为。云腾恩威并举,谓共产党员、革命群众只要自首,只要安分守己,可既往不咎,亦可量才录用。与此同时,云腾下令人马对洪湖进行“梅花桩”式的“清乡”,百十条渔船,齐头并进,搜寻藏于苇荡中的游击队,还于各乡中推行“十户联坐”,一家通共,十家同罪,一家有人是共产党,十家是问。
这当儿,鄂中特委不复存在,沔阳县委也离开沔阳,转移之前,指示两阳党员,想方设法保存自己,将“红面孔”变成“灰面孔”,由于各级党组织的破坏和敌人的白色恐怖严重,沔南区的不少党员在敌人的自首书上签了字,其中有乔在炽、夏道美、王康普、刘柴、李东章、胡少阶、何玉山、贺闯等。这一行动,成了后来震动鄂中地区的沔南共产党员集体自首事件。
这一“集体自首”事件,其实是这许多党员出于“无知”,认为此举可欺骗敌人,保存自己,待时机一到,东山再起,在后来1930年11月3日《沔阳县委的报告》中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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