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一书中,说明对错案平反的一条重要政策,“原来在什么范围内弄错的,也应该在什么范围内宣布平反”。党和政府长期以来贯彻执行这项政策。
1957年我被划为“右派”的错案,在全国报纸都刊登了,是在全国范围内弄错了的,也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宣布平反。但当我的被错划右派问题得到改正时,我要求把“复查结论”在报纸上宣布,有关当局却不予批准。甚至,新闻记者写的采访我的报道,他们也不准发表。他们这种不按政策办事的作法,加重了对我的政治压力。不得已,我向中央宣传部写了一封申诉信,请求将我的错案平反结论见报。该部一位副部长回信说:依据党的政策,你的错案平反结论应该见报。有关当局不准见报,你可以依据宪法赋予你的权利,自己写文章,报社是会给你发表的。于是我和几家报社联系,他们欢迎我的稿子。
1982年12月7日,北京《光明日报》发表了拙稿《回忆“一二·九”革命学生的爱国主义运动》。
12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拙稿《新宪法肯定了知识分子的地位和作用》。
12月18日,《光明日报》以《葛佩琦同志被错划为右派的问题已得到改正》为标题;把有关单位给我作的“复查结论”中的主要内容,告诉了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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