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丁·巴勒斯,出生于美国一个普通的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一个酒鬼,母亲患有狂躁性抑郁症,后又被一个精神错乱的医生抚养,13岁起就开始与一个恋童癖者“结交”……这段怪异、恐怖而又不是幽默的成长经历成就了《拿着剪刀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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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 奥古斯丁 在纽约有一份体面、报酬不错的工作,但他的个人生活一团糟。嗜酒如命。他的公寓可以说就是一个空酒瓶排满的海洋。他整晚酩酊大醉,上班的时候,在嘴巴里洒古龙香水来掩盖酒气。嗜酒的生活影响到工作的时候,他去了戒瘾诊所。一个多月的治疗以后,比起以前的嗜酒状态,有所清醒,他回到曼哈顿。然而,虽然说恢复到正常的生活轨道是一件挺兴奋的事,但是回到过去在酒的海洋里荡漾的生活更是不由自主。在旧生活的拖曳下,想保持些微清醒的头脑,简直太痛苦了。更糟糕的是,他又和一个嗜毒的人开始了一段了荒唐的恋爱。和酒瘾抗争,幡然清醒的神话从来都不新鲜。不过,巴勒斯也没有老生常谈:他并没有沿着单一的抵制诱惑这样的故事套路。故事的特别之处在与:令人同情。即便人物本身既不讨人喜欢也不令人羡慕。还有,令人震撼的阅读体验来自作者极富才气和坦率的文笔,还有文中随意的幽默。
拿着剪刀奔跑——它是一种暗示,一种象征。它更是一种比喻,一种典型的、美国式的比喻,潜台词就是:你痛苦吗?你孤独吗?那就毫不犹豫地发泄吧!手舞剪刀,一路狂奔,不管伤着谁。所有的孤独者,内心渴望发泄而又怯于发泄。而勇敢的孤独者,就应手握剪刀,不停地跑啊跑;就应头也不抬,两腋生风,又吼又叫,双目充血,形同猛兽!本书的一系列人物就是这样的持剪人。他们经受着不同形式的孤独和彷徨,不同程度的失落和迷惘,他们当中,有疯疯癫癫、言行怪异的心理医生,他的稀奇古怪的家人和病人;有充满幻想的同性恋女诗人,终日酗酒、郁郁寡欢的名牌大学教授;有寄居在别人家里的男同性恋者,喜食狗粮、刻板守旧的中年女人;还有为了金钱和所谓爱情,宁可和大龄网球运动员同居的豆蔻少女;有把父亲当成上帝、不折不扣的女性身主义者,还有本书的作者——一个有着同性恋倾向、渴望自由,却不得不经受各种考验的普通男孩……所有这些人物,几乎都有一个共性:因情感孤独而渴望理解,因生活压抑而幻想自由,因前途晦暗而向往光明。一个人不管花多大代价,都要尽早摆脱情感和灵魂的孤独状态,这是本书的核心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