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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辑 为了美食走江湖 去夜场觅食的怪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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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DOS一起喝咖啡,她忽然用很严肃的口气说:“还好你嫁了,否则你一定是个剩女。”

一向自恋的我惊问:“为什么?难道我不是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的小美人?如果我剩了岂不是可以少伤几个人的心?”

她端起杯子默默喝了一口,淡然道:“像你这种穷讲究又活在自己小世界里的人,通常都很难嫁掉。”

心头一颤!还真被她猜中。的确,我是一个很龟毛的人,有时候连自己都受不了,觉得再这样发展下去会变得很怪咖不合群以致孤独终老。虽然我看起来性格活泼热情,貌似很好相处,但其实我很不爱去热闹的地方,尤其是唱K和去夜场玩。

粤语里面把去夜场玩叫作“蒲”(读音:剖,第三声),很喜欢到处去过夜生活的夜场动物被叫作“蒲精”。我就是一个超级不爱去“蒲”的人,总感觉夜场有一套和我格格不入的文化,红男绿女酒精香烟,似乎没一个是我着迷的,大家说话都要吼起来,深怕对方听不清楚,喝得酩酊大醉,回到家满头满身都是一股夜场不透气的烟味,隔天起床头痛到爆炸……原谅我不是一个潮人,也不是一个内心痛苦求安慰的都市传说,并没找到其中乐子。

一个不爱喧闹的人,在广州却爱上去一家夜场,并感觉到十分的自在。如果接到电话,问我要不要去“本色”玩,我通常的回答是“好,行,马上到”。这是一家可以“蒲”得很洋气的地方。我愿意来到这里,因为这里的食物非常好吃,这是一个吃货的本能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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